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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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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管辖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没有先后管辖顺序之分。在违约案件中,应当有合同签约地或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案件中,尊重投诉人意愿,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都有权管辖。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由损害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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